法院在开庭前给当事人打电话通知是否合法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。一般来说,法院在开庭前会通过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,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。传票是法院正式的法律文书,具有法律效力,当事人必须按照传票的要求参加诉讼。然而,在某些情况下,法院可能会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初步联系或通知,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或者当事人联系方式不确定时。在这种情况下,电话通知可能是一种辅助手段。但是,如果法院仅通过一次电话通知开庭时间,而没有正式发送传票,这可能不符合常规做法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法院在开庭前应当通过传票正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因此,如果没有收到正式的传票,建议向当地法院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确认相关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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